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双11”,为警示经营者要守法依规经营,提示消费者擦亮眼睛,避免落入消费陷阱,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十起网络交易执法领域典型案例。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开展网络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电子商务、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领域违法行为,截至10月底,共查办各类网络交易案件4700余件。
客户微信群虚假营销被罚45万
北京吉象万合科技有限公司作虚假和引人误解宣传案是本次曝光十大案例中处罚金额最高的一起,罚款45万元。今年6月,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吉象万合科技有限公司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从事“讲真”手机短视频剪辑“0元5天手机剪辑线上训练营”客户微信群运营过程中,在群中发布“老师带你第一视角逛讲真集团总部”“老师抖音账号总收益69万多一点”的视频。经调查,“讲真集团总部”实际并不存在,而且账号也非老师本人账号。此外,当事人发布的“宝妈月平均挣5-6w”“老太太11月份收入过万”等视频也无法提供真实出处。北京吉象万合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45万元罚款。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近年来,部分经营者采用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虚假宣传的方式开展营销并进行卖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线上课程时要审慎选择,切忌高薪诱惑。
销售违背公序良俗商品被罚5000元
在北京穿啥都好看服装有限公司销售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案中,对其在营销中隐含色情、低俗内容的行为进行了处罚。今年1月,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北京穿啥都好看服装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商品名称涉嫌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某平台线上销售“我想泡”系列咖啡,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了“我想当皇帝”“我想泡XX(明星)”等字样,且在咖啡的表面放置明星艺人的棉花糖头像,上述产品名称以店内二维码扫码电子菜单以及某平台线上菜单形式呈现,构成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
市市场监管局在点评此案时指出,经营主体营销用语应当注重使用场景及受众对象,不应以牺牲对他人及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尊重为代价。本案中,当事人为了追求独特性和个性化,在商品名称中使用了看似幽默独特实际上隐含了色情、低俗的内容,违背了当下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传统文化风俗。
“刷单”虚构商品销量罚款5万
通过快递空包单号虚构商品销量的网络销售行为时有发生,北京畅享人生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因利用快递空包单号进行虚假宣传被处罚5万元。今年10月,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对这家公司调查时发现,其在经营网店过程中,为了提高礼品卡、提货卡等商品销量和用户评价,将自空包网站非法获取的快递空包单号投入网店经营,共计使用4303个快递空包单号,累计虚构16666件商品的销售量,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销售数量、用户评价等信息是消费者在电商平台消费的重要参考因素,“刷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破坏了平台经济公平交易规则,扰乱了网络交易市场竞争秩序。
除此之外,市市场监管局还通报了融托(北京)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亮证亮照和提供评价途径案;北京泽莹商贸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北京文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北京万维之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迷信内容的广告案;北京孔商经济文化发展中心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黄某未经登记通过微信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范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等。